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我国将于2020年底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和过渡工作。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除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等极少数单位类型外,绝大多数单位类型均已有了专属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规则及证件类型。
1、机关
登记部门:机构编制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11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事业单位
登记部门:机构编制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12
证件类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群众团体
登记部门:机构编制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13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外国驻华新闻机构
登记部门:外交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21
证件类型:外国驻华新闻机构证
5、律师事务所
登记部门:司法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31
证件类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社会团体
登记部门:民政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51
证件类型: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部门:民政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52
证件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8、基金会
登记部门:民政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53
证件类型: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9、居民委员会
登记部门:民政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55
证件类型:基本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样式:同村民委员会
10、村民委员会
登记部门:民政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54
证件类型:基本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1、宗教活动场所
登记部门:宗教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71
证件类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12、企业
登记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91(注:部分企业前2位为92,系个体工商户转制造成)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13、个体工商户
登记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92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14、军队事业单位
登记部门: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A1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5、业主大会
登记部门:住建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J1
证件类型: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登记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2位:N2
证件类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